综合数学/实数及其运算/集合的基本运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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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合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,本课主要学习集合。

集合与元素

一般地,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,把一些元素组成的整体叫做集合,简称。通常,我们用大写字母A,B,C表示集合,用小写字母a,b,c表示集合中的元素。如果a 是集合A 的元素,我们就称a 属于集合A,记作aA;反之,则称a 不属于集合A,记作a∉A[1]

一般地,如果一个集合含有我们所研究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元素,那么就称这个集合为全集(通常情况下,也把给定的集合称为全集),通常记作UI

集合的表示

集合一般有两种表示法:列举法描述法

列举法

顾名思义,列举法就是一个一个将集合中的元素列举出来,再用“{}”将元素括起来表示集合,元素与元数之间应用“,”隔开。当元素个数过多时,可在将元素规律表示出来后用“”省略后续元素。 Template:TextBox

描述法

描述法是表示一个集合最常用的方法。设P(x)为某个与x有关的条件或法则,X为满足P(x)的全体x构成的集合,则记X

X={x|P(x)}[2]

相应地,设P(x,y)为某个与x,y有关的条件或法则,A为满足P(x,y)的全体有序数对(x,y)构成的集合,则记A

A={(x,y)|P(x,y)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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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合的分类

集合有许多种,在数学上可以将集合按元素的个数分为无限集有限集空集,还可以按元素的类别分为数集点集等。

数集和点集

顾名思义,数集就是数构成的集合,点集就是点构成的集合。我们见的最多的集合就是数集。数学中有一些特殊数集[3]

由有理数和无理数构成的集合叫作实数集,记作
由整数和分数构成的集合叫作有理数集,记作
由自然数和负整数构成的集合叫作整数集,记作
由零和正整数构成的集合叫作自然数集,记作。有时为了明确自然数集中包括0,我们会将它记作0;反之,不包含0的自然数集(正整数集)我们记作*
由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的整数构成的集合叫作质数集(有时称作素数集),记作
由形如a+bi的数构成的集合叫作复数集,其中a,bi为虚数单位且i2=1,记作

还有一些特殊数集如四元数集()、八元数集(𝕆)和十六元数集(𝕊)等现阶段不要求掌握,虚数集、无理数集(均用𝕀表示)等有消歧义的一般不使用。

无限集、有限集和空集

*是正整数的全体,且Nn={1,2,3,,n},如果存在一个正整数n,使得集合ANn一一对应,那么我们称集合A为有限集。同时定义,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作空集,记作。空集是特殊的有限集[4],且空集是否是点集或数集是任意的。相反地,有限集之外的集合我们叫作无限集。 Template:TextBox

集合的性质

集合有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三个性质。

确定性

给定一个集合,则哪些元素在这个集合中,哪些元素不在都应是确定的。例如“我们班个子高的学生”就不是一个集合,因为多高才叫“高个子”是不确定的,不满足集合的确定性;而“我们班身高大于170 cm的学生”是一个集合。或说,任意给定一个元素a,则它是否属于集合A是确定的。

互异性

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。如{1,1,2}不是一个集合,而{1,2}才是一个集合[5]。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,即使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,也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。

无序性

集合中的元素排列是没有顺序的。例如,集合{1,3,2}={1,2,3}

以上就是集合的三个性质。

集合间的基本关系和运算

集合间的基本关系 

一般地,对于两个集合A,B,如果集合A中的任何一种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,我们则称集合A是集合B子集,记作

AB(或BA

读作“A包含于B”(或“B包含A”)。同时,如果有两个集合A,B满足ABBA,我们则称这两个集合相等,记作

A=B

若对于两个集合A,B,有

ABAB

我们则称集合A是集合B真子集,记作[6]

AB(或BA

读作“A真包含于B”(或“B真包含A”)。 由上述定义我们可以得到(子集的性质):

1.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;
2. 任何集合都是它本身的子集,即
AA
3. (集合的传递性)如果集合
AB,BC

AC
更一般地,我们有:

A1A2,A2A3,,An1An,

A1An
4.  若集合A中有n个元素,则A的子集共有2n,真子集有2n1个。

集合的相等和真子集均满足上述性质。证明略。 Template:TextBox

集合的相关运算

一般地,由集合A与集合B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,称为A,B并集,记为

AB

可表示为

AB={x|xAxB}

又有,由集合A与集合B的所有公共元素构成的集合,称为A,B交集,记为

AB

可表示为

AB={x|xAxB}

Template:TextBox 对于由所有属于集合B但不属于集合A的元素,我们称为集合A相对于B相对补集,记作

BA[7]

可表示为

BA={x|xBx∉A}

特殊地,集合A相对于全集U的补集叫作绝对补集,记作

A[8]

可表示为

A={x|x∉A}

由所有属于AB但不属于AB的元素所构成的集合叫作集合A,B对称差,记作

AΔB

可表示为

AΔB={x|xABx∉AB}

关于集合运算有以下常用结论:

(1)等幂律
AA=A,AA=A
(2)同一律
AI=A,AI=I,A=,A=A
(3)互补律
AA=,AA=I,A=A,I=,=I
(4)交换律
AB=BA,AB=BA
(5)结合律
A(BC)=(AB)C,A(BC)=(AB)C
(6)分配率
A(iAi)=i(AAi),A(iAi)=i(AAi)
(7)吸收率
A(AB)=A,A(AB)=A
(8)反演律
iAi=iAi,iAi=iAi

利用相关定义即可证明,略。上述运算定律在以后会有很大帮助。

容斥原理

若记有限集合A中的元素个数为|A|[9],则由Venn图(下图)可知:

1.|AB|=|A|+|B||AB|
2.|ABC|=|A|+|B|+|C||AB||AC||BC|+|ABC|

一般地,对于n个有限集合A1,A2,An,则有

|i=1n|=k=1n((1)k1(1i1<i2<<ikn|j=1kAij|))

我们称上述公式为容斥定理
该原理可以用数学归纳法证明。
n=2时,结论显然成立。
假设命题对n1成立,需证明命题对n也成立。
注意到i=1nAi=(i=1n1Ai)An,由n=2的情形可知:

|i=1nAi|=|i=1n1Ai|+|An||(i=1n1Ai)An|=|i=1n1Ai|+|An||i=1n1(AiAn)|, 

由归纳假设,对于n1个集合A1,A2,,An1,有

|i=1n(AiAn)|=k=1n1((1)k1(1i1<i2<<ikn|j=1k(AijAn)|))=k=1n1((1)k1(1i1<i2<<ikn|(j=1kAij)An|)), 

又由归纳假设,对于n1个集合A1,A2,,An1,有

|i=1n1Ai|=k=1n1((1)k1(1i1<i2<<ikn|j=1kAij|))

把上两式代入一式,即得容斥原理。

Venn图

在2.3中提到的Venn图是用于显示元素集合重叠区域的图示,也称维恩图、文氏图。在集合论中,常常用Venn图来表示集合间的关系或运算。
同样的,我们之前学过的集合的关系和运算也可以用Venn图表示如下:

区间与邻域

集合论中常用的实数集合为区间与邻域。
a,ba<b,我们定义:

(1)闭区间[a,b]={x|axb}
(2)开区间(a,b)={x|a<x<b}
(3)半开区间
(3.1)左开区间:(a,b]={x|a<xb}
(3.2)右开区间:[a,b)={x|ax<b}
(4)无穷区间
(4.1) (,b]={x|xb}
(4.2) (,b)={x|x<b}
(4.3) [a,+)={x|xa}
(4.4) (a,+)={x|x>a}
(4.5)  (+,)=

通常,我们将上述四类区间统称为区间。其中(1)-(3)我们称为有限区间a,b分别称为区间的左端点、右端点。
ε为某个正数,则称开区间(x0ε,x0+ε)为点x0ε邻域;称x0为邻域的中心,ε为邻域的半径。
x0的邻域去掉中心x0后的集合

(x0ε,x0)(x0,x0+ε)

称为点x0空心邻域去心邻域;称开区间(x0ε,x0)为点x0左邻域(x0,x0+ε)为点x0右邻域
x0的邻域可表示为不等式

|xx0|<ε

x0的空心邻域可表示为不等式

0<|xx0|<ε

注释

  1. 有时也将∉记作
  2. 当描述法式子中未指明数的性质时,默认为实数。
  3. 有时可以用粗体字母表示特殊数集的符号。
  4. 由于空集不符合有限集定义,故有时不将它看作有限集。
  5. 有时也将含有几个相同的元素的集合视为集合,并将几个相同元素视为一个元素。
  6. 有时也将“,”写作“,”,多见于我国(指中华人民共和国)中学教材。
  7. BA
  8. ACUA
  9. 有时也记为card(A)